二年律令

竹簡五百二十六枚。所載為呂后二年(前 186)施行之漢律令,存律二十七種(賊律、盜律、具律、告律、亡律、收律、雜律、錢律、置吏律、均輸律、傳食律、田律、□市律、行書律、復律、賜律、戶律、效律、傅律、置後律、爵律、興律、徭律、金布律、秩律、史律)與《津關令》一種。漢初律令之亡佚千餘年者賴此復見,於漢制研究所存至要——《二年律令》之名為整理者所擬,簡文本無總題。

加载中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