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年除肉刑詔

(西漢)劉恆作

漢文帝十三年詔。緹縈上書救父,帝感而下詔除肉刑:「夫刑至斷支體,刻肌膚,終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……其除肉刑,有以易之。」遂以笞代黥劓刖。中國刑罰史之大轉折,由野蠻之肉刑向勞役刑過渡自此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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