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學

(清)李塨撰

十四卷

李塨(清)撰。十四卷;諸志所著之數有異,別作四卷。見著錄於《清史稿藝文志》。其著錄之文,《清史稿藝文志》作「大學辨業四卷,聖經學規纂二卷,論學二卷,小學稽業五卷,瘳忘篇二卷,平書訂十四卷」。本書惟《清史稿藝文志》一志著錄,別無他證。《清史稿藝文志》民國趙爾巽等修——本書之目賴之以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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